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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2016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18 点击数:541

2016年度团市委部门决算公开.pdf

  共青团洛阳市委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共青团洛阳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共青团洛阳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共青团洛阳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共青团洛阳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团市委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市的共青团工作。负责全市的团的建设,积极创新基层组织制度,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对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积极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少年的医院和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领导全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汇通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围绕全市经济工作大局,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突出青年特点,完善服务内容,促进青年创业就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权益部、统战部、党总支。下辖一个差额供给事业单位洛阳市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

  共青团洛阳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洛阳市委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93.06万元,支出总计293.06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38万元,增长37.15%。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9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06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9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40万元,占92.27%;项目支出22.66万元,占7.7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93.0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38万元,增长37.15%。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38万元,增长37.1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91万元,占77.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4万元,占13.7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3.19万元,占4.50%;住房保障(类)支出11.62万元,占3.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2万元,支出决算为29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人员调入工资、医疗费用、住房保障费用等响应有所增长;二是养老制度改革,养老保险有所增加;三是2016年度有3名退休干部去世,追加抚恤金37.9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49%。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人员调入工资、医疗费用、住房保障费用等响应有所增长;二是养老制度改革,养老保险有所增加;三是2016年度有3名退休干部去世,追加抚恤金37.9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6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万元,减少2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万元,下降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委仅保留1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团中央、团省委到市开展“走转改”专题调研和其他工作调研次数较2015年大幅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28.5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我委一般公务用车豫CTV936的车辆运行燃油费、保险等保养费用、维护费、路桥费。2016年期末,团市委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量。

  2.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团中央组织部来洛调研、团省委在洛召开豫西工作片会、团中央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金星集团来洛捐赠手拉手书屋、团省委在洛召开省团代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团省委在洛召开“网上共青团建设”工作片会等的公务接待餐费,2015年4月团广东省委副书记一行14人来洛调研、2015年12月团省委副书记李若鹏来洛调研、2016年4月团中央组织部长吕伟来洛调研的公务接待住宿费用。团市委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个、来访人员7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团市委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2.6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团市委在2016年度部门决算中增加“政府购买助力青春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2016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府购买助力青春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4万元,比2015年增加0.6万元,增长4.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团市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X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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