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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团市委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2-07 点击数:53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团市委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市的共青团工作。负责全市的团的建设,积极创新基层组织制度,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对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积极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少年的医院和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领导全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汇通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围绕全市经济工作大局,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突出青年特点,完善服务内容,促进青年创业就业。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团委机关共有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职工19人,离退休人员5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省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四张牌”、省党代会对我市的新定位,灵活运用线上、线下两条服务渠道,深化提升“建功‘9+2’,青年当先锋”主题活动“七大重点项目”,做好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青年创新创效、青年创业就业、共青团助力精准扶贫、青年综合治理创新、共青团自身建设、共青团改革,以改革担当的精神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为我市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目标贡献更多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67.44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244.84万元,上级提前告知一般性转移22.6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1.50万元,占64.13%;商品和服务支出33.55万元,占12.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3万元,占7.34%;项目支出42.76万元,占15.99%。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1.50万元,占64.13%;商品和服务支出33.55万元,占12.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3万元,占7.34%;项目支出42.76万元,占15.99%。主要项目是:青年志愿者业务活动经费、洛阳共青团网ADSL网络租金、五四表彰大会经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经费、两次全委会会议经费、政府购买“助力青春”青少年社工服务项目、提前下达2017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有关经费-社保单位缴纳。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3万元,较2016年预算支出3.5万元减少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为零。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较2016年度预算支出一致均为零,主要原因:严格把关因公出国境审批,杜绝无合适项目随意报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较2016年度预算支出保持持平,主要原因:参加机关公车改革,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较2016年度预算支出1.0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要求,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2017年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共青团工作公务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4.11万元,较2016年预算14.68万元增加19.43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实有人数增加,经费计提标准及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为零,主要原因:财政支出达不到政府采购标准。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附件:团市委2017年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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